保險部業務項目詳細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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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 項目 |
金額 |
申請資格 |
應備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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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 |
61,200元 |
1.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後分娩者。 2.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後早產者。 ※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。 ※農保女性被保險人自115年1月1日起分娩或早產,除生育給付外,另加發給補助38,800元,每胎合計為10萬元。 |
(與農地所有權人不同戶籍者,需雙方戶籍資料)
※ 如屬外籍配偶者,另攜帶居留證和護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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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葬 津貼 |
306,000元 |
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者,為其 支出殯葬費之人得依農保條例規定,請領 喪葬津貼。 |
(未與被保險人同戶籍者,需 另附身分證或個人戶籍謄本 正本1份。) 3. 農地所有權狀正本。 ※ 與農地所有權人不同戶者,需雙方全戶戶籍謄本或詳細記事戶口名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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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葬 慰問金 |
102,000元 |
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者,若不符合申領喪葬津貼給付者,另可申請『喪葬慰問金102,000元』。 ※以下所有條件皆須符合: 1.108年9月6日及當日以後身故者,身 故當下仍具農保被保險人資格。 2.農保被保險人身故前,年滿65歲以上。 3.農保加保年資合計滿25年以上。 4.無欠繳保險費或滞納金。 5.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喪葬津貼。 |
(未與被保險人同戶籍者,需另附身分證或個人戶籍謄本正本1份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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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 障礙 |
408,000元 (最高等級) |
被保險人於參加農保期間因傷害、疾病或遭受職業傷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如身體遺存障害,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,並經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,得依規定之身心障礙等級及給付標準,申請身心障礙給付。 ※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,依身體障 礙部位不同計分:精神、神經、眼、耳、鼻、口、胸腹部臟器、軀幹、頭臉頸、皮膚、上肢、下肢等12個身心障礙種類、15個障礙等級。 ※提出申請時間舉例說明如下,詳細內容須以勞保局之認定為基準:
※有關身體障礙部位經手術或治療時間多久可提出申請身心障礙給付,請洽詢勞保局。 ※身心障礙給付須由被保險人於生前提出申請(以農會寄出申請書件之郵戳時間認定),不得由遺屬或繼承人於被保險人死亡後代為提出申請。 ※如領取農保身心障礙給付後,經勞保局認定不能繼續從事農業工作者,勞保局將依規定予以退保。 ※符合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資格並已領取者,如因領取農保身心障礙給付後被退保,其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仍可繼續領取,不受影響。 |
1.身心障礙診斷書(可向農會索取)經醫療院所蓋章後,撕下封面證明書。 2.申請人存摺、印章。 (外匯及證券存摺無法入款) 3.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詳細記事戶口名簿(與農地所有權人不同戶籍者,需雙方戶籍資料。) 4.農地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土地謄本正本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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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項目 |
金額 |
用途 |
應備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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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葬津貼 |
612,000元 |
殯葬費用補償 |
1.死亡者除戶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。 2.申請人存摺影本、印章。(未與被保險人同戶籍者,需另附身分證或個人戶籍謄本正本1份。) 3.農地所有權狀正本。(與農地所有權人不同戶者,需雙方全戶戶籍謄本或詳細記事戶口名簿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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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 給付 |
612,000元 (最高等級) |
工作能力減損補償 |
1.申請人存摺、印章。(外匯及證券存摺無法入款) 2.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(與農地所有權人不同戶籍者,需雙方戶籍資料)。 3.農地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土地謄本正本 4.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 5.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診斷書。 ★ 請醫師於診斷書內載明:住院診療日期、門診治療共幾次…等,以利送審給付。 (1)從事農作受傷者:需詳述~發生時間、農地位置、種植作物、事故時使用機械設備、發生原因經過及與農作具體之因果關係。 (2)從事農作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者:需提供警察等機關證明、駕駛車種駕照正本以及「日常居住處所位置、農地位置、儲藏室、集貨場、習慣交易地點證明」所經之事故路徑圖及簡圖。【務必載明事故當日~①起點 ②事故地點 ③目的地(以上地點之完整地址或地段地號)以及④行進方向(請以箭頭表示行進方向)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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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病給付 |
第1年14,280元/月 第2年10,200元/月 |
收入減少補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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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醫津貼 |
門診100元/日 住院1,200元/日 |
療養期間慰問金 |

